收到赐婚圣旨当天,我用一把喜剪剪碎了未婚夫的后半生,又随脚踢开爹娘早已经凉透的尸体,腥臭的血流了满院。
穿着滴血的婚服,我一步一个脚印来衙门敲响了登闻鼓。
我来报官,人是我亲手杀的,还不止一个。
……血从门缝里一点点出去,我穿着大红的定亲服,就静静地坐在到处是血的院中,一边笑一边等捕快进门。
那道明黄色的赐婚圣旨高高放在堂前,上面还祝愿着我和小侯爷百年好合,婚姻美满。
身后的捕快终于赶来了,入目便是被砍了四肢的两个老人和昏死的小侯爷。
血腥又恐惧,吓得他们脸色惨白。
“李姑娘,他们是你的亲生父母,自己穿粗衣都要供你一个姑娘家上学堂,还给你求了个这么好的亲事,你是疯了吗?”
从始至终我只是扬起笑,云淡风轻地看着地上散落的四肢。
“难道他们对我好,我就不能杀他们了吗?”
捕快听到这么不要脸的话,都气得倒吸了一口凉气。
我无所谓地将双手伸出来,“我就是一个没有良心的畜生,杀了自己的爹娘,还剁了自己的未婚夫,快抓我回衙门吧。”
“你这个毒妇!
五马分尸都是便宜你了!
居然能亲手对自己的爹娘下手!”
他们将我绑住,拽出了院子。
我垂眸,冷笑,五马分尸哪里够呢,像这样不知廉耻的恶人就应该凌迟,一点点割下血肉。
李家夫妇宠女儿是整条街都有名的,他们年过中旬才得了我这么一个独女,放在手心怕摔了,含在嘴里怕化了,将我当成眼珠子宠。
家里虽然穷,爹娘却从不让我受苦,富商家里的姑娘用什么料子发簪,他们省吃俭用也要买给我,我被养出了一身冰肌玉骨,皮肤细腻如玉,走在街上都能收到旁人羡慕的目光。
七岁那年,好些官家小姐都去上了学堂,爹娘咬紧后槽牙,求上了以前的一个同乡,将我塞到了侯府的私塾,让我每天和郡主侯爷结交。
也是这样,我才能认识齐小侯爷,一步步和他走到成婚的。
陛下是齐成的亲舅舅,前几日齐永进宫求了他,说要娶一个普通百姓的女儿为正妻,求皇上赐婚,好让我以后进侯府不会被人笑话。
陛下还笑话他是妻奴,对未过门的夫人宠爱过头了。
今日一早,圣旨便到了。
爹娘喜极而泣,都换上了最好的衣裳,开始为我准备嫁妆。
娘将她成亲时带来的簪子全拿了出来,一件件捧给我看。
“莹莹,这是你外祖父用了百两银子亲自请人打造的簪子,这些年我一直收着,就等着你出嫁时送给你。”
发簪上缀着明珠,在阳光下熠熠生辉。
娘小心地为我戴上,“莹莹从小就生得好看,这簪子衬得脸更白嫩了,待会齐侯爷来了恐怕要看呆了。”
我拢了拢红色衣裙,甜甜地朝着娘笑。
“谢谢娘,我很喜欢这簪子,一定会好好带着的,等到我和齐侯爷有了孩子再送给她。”
娘被逗笑了,摸着我的脑袋,“傻孩子,侯府什么好东西没有,等你嫁进去了,这簪子算得了什么?”
“到那时你就不用在这过苦日子了。”